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指导意见(试行)
市政办〔201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桂林·幸福乡村”建设活动,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田园综合体,为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农村价值释放、乡村振兴发展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业为主,文旅有效结合。围绕主导产业,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田园风光,优化农村环境,结合文化、旅游、民俗、康养,促进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
——坚持农民为本,多元共同参与。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共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运营。政府重点做好规划设计、创新引资引技政策,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筹资模式、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要素,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聚集发展要素。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盘活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探索信贷、抵押、质押、担保、保险等农业金融新型服务,提高各类经营主体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目标任务。围绕田园综合体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美丽桂林?幸福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基础,以地缘相邻、人居环境等基础较好的若干个自然村为片区,进行集中连线连片打造。2019年正式启动,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到2021年,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分别至少建成2个田园综合体,其他县(市、区)分别至少建成3个田园综合体,其中2020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田园综合体。
二、建设内容
(一)构建规模适度的特色产业体系。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形成以种植业与休闲农业为主的1—3个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主打产品。主导产业要覆盖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有就业扶贫车间。创新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利用“互联网 ”“旅游 ”“生态 ”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构建绿色健康的生态环保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美丽桂林?幸福乡村”建设活动;做到村屯绿化、美化、亮化,庭院绿化、花化、果化,田园花化、果化、彩化,道路硬化,水体净化,推进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节约化、农药化肥使用减量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构建桂北特色的乡村风貌体系。大力改善乡村水、电、路、房、讯、网等基础设施, 积极推进幸福乡村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屯,让田园综合体的乡村风貌连点成线、连线成面。让乡村风貌独具特色,散发乡愁气息,吸引广大外出务工的新时代农民返乡创业,吸引海内外各界人士休闲观光、投资置业。
(四)构建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体系。通过民居风貌的提升改造,污水、垃圾、厕所的综合治理,庭院道路的美化、田园景观的塑造,形成优美独特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休闲农业等,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连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村人居环境既体现农村特色,又接轨现代数据信息时代,变成城市的后花园和休闲区。
(五)构建人文传承的道德价值体系。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民族节庆品牌,弘扬邻里和睦、崇尚孝道的中华美德。让文化内涵变成田园综合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生命力,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田园综合体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六)构建管理科学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延伸至村屯,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
(七)构建责权清晰的利益联结体系。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允许将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以村民合作社为载体,与社会资本建立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或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巩固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一体化的跨区域性农业产业联盟。
(八)构建持续发展的机制创新体系。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处理政府、农民、市场、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田园综合体土地利用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机制,促进农用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积极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三、创建标准
详见《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验收标准》(附件1)。
四、创建程序
(一)申报备案。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报送市乡村振兴(“美丽桂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对照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指导意见和验收标准,聘请有涉农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田园综合体创建的三年规划及实施方案,整合各方资源,聚集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验收认定。市乡村振兴(“美丽桂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组织1次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人民政府颁发“桂林市x星级田园综合体”证书和牌匾。
(四)动态管理。市乡村振兴(“美丽桂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成功的田园综合体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扩大规模,不断提升水平,监测考核合格的田园综合体保留称号和提档晋星,优先推荐申报更高一级田园综合体和安排支农项目。对停滞不前、逐年萎缩甚至难以为继,监测考核不合格的田园综合体,公开摘牌。
五、支持政策
(一)用地用电支持政策。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采取入股、合作联营出让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以及废弃地、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田园综合体配套项目。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纳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选址,对确实无法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要求进行选址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修改调整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依法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电力部门要把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优先投向田园综合体所在的区域,将田园综合体农产品仓储、加工、民宿、休闲等用电等同种养用电纳入农用电范畴予以扶持,并为田园综合体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
(二)项目资金支持政策。各级财政、发改、住建、科技、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集中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特别是农村电商、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农机补贴、农业保险、农产品加工、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集中在田园综合体实施。对于列入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的,市财政将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菜篮子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投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一事一议”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实现投资平台和乡村双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
对经过市级评估验收认定的田园综合体,根据其规模、档次、质量与水平情况,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三星级奖补100万元,四星级奖补150万元,五星级奖补200万元。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区、国家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三)(三)创业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城市居民、返乡下乡人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租用农民闲置房屋作为创业、办公场所,兴办文化创意、农技服务、传统手工艺、特色美食、养生养老、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 ”等业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便利服务,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提高田园综合体的创建水平。
六、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谋划;要认真落实田园综合体创建主体责任,配足配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协调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市直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资金、技术、人才、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创建工作实行奖优罚劣,对积极创建、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市乡村振兴(“美丽桂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
附件:1.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验收标准
2.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表
3.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文本格式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附件3
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方案文本格式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县(市、区)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概况;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重点;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等。
(二)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区域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区域位置,规划面积及核心区面积;规划基准年和建设期限(三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础条件。田园综合体内可利用的耕地、森林、水域等资源条件和土壤、光照、水等生产条件,分析能够承载产业发展和综合体建设的环境容量。
(二)发展现状。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产业基础、乡村环境、主体情况、体制机制、治理机制等有关情况。
(三)主要优势。联系本地实际,从区位优势、产业特色、主体情况、城乡统筹等方面进行分析。
(四)主要短板。对比先进水平,从经营理念、发展方式、综合效益、运行管理等方面查找短板。
三、建设目标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按照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提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目标定位,体现高水平、个性化、差异化发展。
四、功能布局
合理划分田园综合体内各个功能区块,明确四至空间和功能布局。按照全域发展、多规合一的要求,优化村庄建设布局,打造景区化、全域化的美丽乡村。
五、建设内容
(一)重点项目。对照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提出一二三产业发展、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主体培育、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并列出分年实施计划。
(二)实施主体。明确承担建设任务的建设。
(三)投资估算。做好田园综合体建设整体投资和分项目投资估算,盘活财政扶持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明确投资主体、筹资渠道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
(四)运行管理。明确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
六、效益估算(可行性论证)
结合当地实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论证。规划期限内所能实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以及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增收情况等。
七、组织保障
规划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投入保障、政策支持、科技支撑、项目监管、考核评价等。
八、附图和附表
规划文本须提供区位图、现状分析图、功能布局图、空间布局图等图件以及重点项目表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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