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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江伟
2020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结尾年,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以及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面小康社会的高质量实现离不开乡村振兴,为了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乡村振兴。2月5号,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如约而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分别从乡村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教育医疗、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配套物流供应链等产业发展要素多方面指定发展措施及方向。
关于乡村振兴建设,近几年发展最快的两个载体分别是家庭农场和田园综合体,在一定程度可以将家庭农场划归到田园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概念在国家层面最早提出是在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相比之下,“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舶来词,最早是在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正式提出的,将其作为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之一;并且在2019年9月 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截止2018年底,中国进入名录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60万家,是2013年一号文件提出时建设数量的4倍多,可见其发展速度之快。
按照通俗的定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平均劳动力达6.6人,其中雇工1.9人,年收入达到30多万元人民币。并且,在经营类型上,我国家庭农场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同时近几年种养结合型迅速兴起。
一方面,单个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少,对于管理能力要求低,实施建设的难度小;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建设能够有效的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实现集中连片化发展,也为农业科技的实施奠定基础。因此可以说家庭农场的建设是自下而上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一种重要举措,也非常契合当下中国农村人口减少趋势的需要,能够有效的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借助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实现农业的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虽然家庭农场的发展存在许多的问题,如生产成本高、质量认证难、获得政策扶持难以及金融融资困难等,但是不能忽视其发展的必要性。并且在2020年的一号文件中,也提出了要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等主体投资建设生产物流设施等,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家庭农场的发展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时期。
将家庭农场划归到田园综合体也是出于两者的核心目标相同,将农业产业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果说以种植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和田园综合体中的循环农业有别,那么近几年迅速发展的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可以说是一种小型的田园综合体,它可以在内部实现农业的循环化、生态化发展,从而衍生出农业观光、体验、旅游等功能,构建起一个小型或者微型的田园综合体。并且家庭农场的顺利建设发展能够有效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自然而然将带动乡村文明建设,促进相关教育、医疗、制度等优化升级,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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