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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面临的诸多短板和制约依然突出,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从自身发展水平看,基础设施落后、经营规模偏小、集约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不完整、经营理念不够先进等问题依然存在。发展区域性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
通知指出,到2022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各类主体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家庭农场: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农民合作社: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2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到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培育体系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条件大幅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未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
我们做农业除了考虑政策补贴之外,还应该了解国家提倡这些政策背后的意义,才能有可能获得长久的发展之道。以谋取国家补贴而建立的家庭农场,至多只能生存一时,只有清清楚楚的做好自身的定位与方向的家庭农场,才是持续发展活得滋润的长久大计。那么家庭农场应该如何定位呢?
(1)休闲型家庭农场。
如果你在大城市周边,离中心区不远,而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那么可以往休闲型的家庭农场方向发展,提供观赏、采摘、运动、餐饮、住宿等服务,打造以家庭为主体的服务型的农业项目。休闲型家庭农场核心的关键点舒适、精美及一站式服务。
(2)特色型家庭农场。
如果你不在大城市周边,或者交通条件不够理想,然而土地资源丰富,那么可以考虑特色的种养方向。例如种植一些市场上少见的精品蔬菜或水果,结合不同层次的包装,通过全方位的渠道销售,慢慢打造出自己的农产品品牌,让别人一提到你的农场,就知道你的特色品种。
(3)加工型家庭农场。
我们在很多的偏远农村,当地有着传统的一些农产品种植,通过传统的手工制作,会变成一些非常好的带有地域特点的农特产品。这些地方可以考虑发展加工型的家庭农场,象某些地方的菜干、梅菜、乡下腊肠等等,因地制宜进行农产品的粗加工,按传统的风味进行制作,形成自己的特色。根据人们离得了家乡,却忘不了乡愁的特点,发展自己的家庭农场品牌。
(4)产品型家庭农场。
如果我们又没有地理环境优势,又没有太多特色的农特产品,那么我们也可以考虑产品型的家庭农场方向。根据我们当地的气候条件特点,选择一二个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种植,在品质上进行改进与革新,形成一定的规模与口碑,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出路。
2019年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一批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名单,共26个家庭农场被推介,分别来自东中西部各个省份,涵盖了种养加多个产业,既有个性特点,又有共性经验,具有贴近小农户的特点,符合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要求,值得各有关单位、家庭农场经营者在实践中参考借鉴,广大家庭农场要向典型榜样看齐。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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