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尊龙凯时网址

2021-03-05 13:00:34 现代农业政策

一、《实施细则》政策条款及贴息金额

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对监测合格有效期内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2020年度发生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给予50%的贴息,奖补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二、申报主体、条件和标准

1、庐江县范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无经营异常的家庭农场:在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无经营异常的家庭农场,2020年度贷款(以实际支付并发生利息的为准)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给予50%的贴息,奖补额度最高5万元。

2、庐江县范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无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在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无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2020年度贷款(以实际支付并发生利息的为准)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给予50%的贴息,奖补额度最高10万元。

3、对在重点贫困村发展一定规模基地和带动一定数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4、贴息期限与贷款合同期限保持一致。以每年申报日期截止前一年内实际发生并支付的为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同一项目已支付利息获得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补贴。如符合条件的年度项目贴息需求超过当年预算安排金额,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情况和政策导向等对贴息申请进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贴息支持项目和贴息标准。

以下情况不予贴息:从商业银行获取的贷款用途与上述内容不符的,不予贴息;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被各级相关部门纳入黑名单以及失信名单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不予贴息。

三、申报材料

1、庐江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贷款到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后退回);

4、贷款用途、相关项目建设情况的证明材料;

5、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照相版(原件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后退回);

6、带动贫困户增收证明材料;

7、镇、村两级公示图片。

以上材料应据实出具,复印件要清晰。由镇汇总上报。

四、申报流程

1、镇级初审。各镇(台创园)于2021年3月15日完成贴息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然后将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且对上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庐江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3、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庐江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将政策资金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来源: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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