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工业园区用工就业优惠政策-尊龙凯时网址

2022-04-14 14:20:41 园区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引进紧缺急需的各类产业工人及优秀人才,现就做好永定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就业工作,特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一、就业促进政策

(一)招引劳动力补助政策

1.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包括老员工)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介绍员工进入永定工业园区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上班满三个月后,补助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200元/人。对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每年累计输送100人以上(满六个月)的增加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包括老员工)引进外省劳动力并入职1年以上的,给予1500元/人的奖励。

2.对首次进入工业园区内企业连续就业满六个月的员工,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的生活补贴。

3.支持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同一园区企业间的用工调剂服务。对一次性调剂20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上政策由区人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员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以上政策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永定工业园区企业(单位)招用10类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实际缴交额50%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三年,实行先缴后补。

10类就业困难人员指《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规定的对象:(1)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8)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脱贫人口。

以上政策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四)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对区内有就业需求的适龄城乡劳动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针对性的向区内规模工业企业推介用工。

永定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为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标准对企业员工进行补贴。企业可对取得资格证书的职工进行相应的奖励。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以上政策由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实施。

(五)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政策

1.根据我区工业企业用工需求,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进行招生、培养,学生毕业后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安排到永定工业园区企业实习、就业。

2.对帮助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招收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培养学生(含应届和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区人社局、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给予每生300元的奖励,奖励费于学生入学后的第三个月月底兑现。

以上政策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人社局负责落实。

二、企业员工子女就学政策

(一)入学

1.企业高管:入驻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需录取城区或坎市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第一批中“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录取。

2.普通员工:永定工业园区普通员工,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进入园区就业满6个月以上,其子女需录取城区或坎市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的,安排在第四批次录取(在“户籍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之后,“其它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之前)。

(二)转学

永定工业园区员工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进入园区就业并交社保满6个月以上,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到永定城区、坎市小学或初中就读,区教育局视其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缺余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三)身份认定

企业高管及普通员工的认定由园区企业申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之后交区教育局审定。

(四)其它事项

1.以上企业员工必须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如发现存在违约(含合同期内辞退再次入职),其子女将取消小学直升城区初中资格,回原籍录取,也不享受转学政策。

2.以上企业员工必须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永定工业园区南部园区(不含金丰工业集中区)企业高管及普通员工子女安排到凤城街道城区学校就读;文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园区企业高管及普通员工子女安排到坎市镇辖区学校就读。

3.新进入园区就业未交满社保6个月以上的员工,其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各园区企业所在招生范围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其招生范围内学校就读。

三、卫生健康政策

(一)在区医院、中医院、坎市医院、下洋华侨医院设立就诊绿色通道,方便随时就诊。

(二)对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到区医院、区中医院健康体检凭工业园区鉴证的企业工作证给予7折优惠。

(三)继续开展区医院工业园区南部园区门诊部正常工作日门诊服务。

以上政策由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四、工会会员政策

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以工会团体会员身份参加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人缴交互助金36元,女职工参加女特病活动另缴交互助金25元。享受以下补助政策:(一)城镇职工医保对象。龙岩本地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70%给予补助;外地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45%给予补助,城镇职工最高补助50000元。(二)城乡居民医保对象。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60% 给予补助 ,三级医院、统筹区域外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30%给予补助,城乡居民最高补助30000元。(三)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本地、外地住院均按住院总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0元。(四)单病种三级医院住院,按个人负担部分的25%给予补助,二级医院(含市第三医院)住院按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补助。(五)女职工特病,最高补助10000元。(六)职工在互助期内去世,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人/期。(七)发生工伤,按工伤级别发放慰问金:1-4级5000元/人/期,5-6级3000元/人/期,7-10级2000元/人/期。(八)住院净自付达到5000元(含)以上,省总工会给予1500-150000元大病补助。(九)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实施女职工二胎、三胎慰问补助,对参加第15期互助活动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本期内生育二胎的给予1000元慰问补助、三胎的给予3000元慰问补助,试行一年。

以上政策由区总工会负责落实。

五、住房优惠政策

(一)在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永定区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 年以上,并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可以向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由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对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视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夫妻双方在永定工业园区工作的优先享受。

(二)在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满1年以上,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永定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购买永定区新建商品住房或政府回购住房,可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三)在区政府阶段性购房奖励政策实施期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阶段性政策到期后,按本政策执行。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本优惠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员工同等金额的新建商品住房或政府回购住房购房优惠。

1.优惠标准

按实际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优惠。优惠资金分3年兑现,工作每满1年按实际购房面积,兑现优惠每平方米100元。

2.申请材料

(1)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员工购房优惠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购房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款凭证复印件1份;

(4)购房人在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工作证明原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1份。

3.受理时间

申请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就业员工购房优惠的购房人必须于本优惠政策有效期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程序

商品房开发企业将购房人申请材料收齐初审后统一提交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后,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再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并申请优惠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审核后在本优惠政策有效期满后,1年内将购房优惠资金统一拨付至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账户;购房优惠资金拨付到账后,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购房人申请材料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在7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优惠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5.组织保障

已享受本次购房优惠,因故退房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应全额退还购房优惠资金;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证件等,恶意套取购房优惠资金的,经查实后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全额追回购房优惠资金,并追究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

以上住房优惠政策由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落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六、其他优惠政策

(一)城区站至永定工业园区专线公交,工业园区南部园区企业员工在下班时持工作证,在园区首末站均可免费乘坐3路和5路车下班。

以上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二)外来就业人员其本人凭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鉴证的企业工作证,享受永定籍居民待遇,免费参观永定境内各类景区。

以上政策由文旅集团负责落实。

七、本文件所称工业园区企业特指永定工业园区南部园区、文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域内企业。

八、本优惠政策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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